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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营销的可执行性--准备工作要做好
作者:戴鹏 时间:2009-2-18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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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笔者在上班的途中看到某手机城在临街的广场上树立了六七个3G手机户外广告柱。其制作精美一看就知道花了不少钱。
2月17日当笔者再次经过时却看到了一群城管拿着各种工具开始了“拆迁工作”。拆是拆了、就不知道要迁到哪。四五个广告柱已经倒在了地上。才树立了几天,这些广告牌便草草的结束了自己的使命。当然商家的宣传、制作费用也就打了水漂。
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在今天创意横流的年代,一大帮“广告界的土财主们”大喊着“创意就是生活、就是生命”的口号让一堆一堆的“才子佳人”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中。没有方向没有头绪。憋了半天,发现还是老路好走于是又“重蹈覆辙”。貌似广告除了思考、除了创意就没别的了。
当精英们将辛苦了几天几夜方案,“扔”给客户时,却发现问题大了。出现了太多的问题。法律上侵权、涉嫌攻击竞争对手、已被人注册……问题一个接一个。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可行性的问题。
如果我们能在创意产生的初期就排除一些外界因素的干扰,就不会出现开头描述的广告牌拆了又装装了又拆的重复工作。这样我们的“创意宝宝”才会健健康康的成长。
但如何才能做到呢、应该排除哪些因素呢?
政策问题,这是显而易见的、中国虽然是自由国度但您还得按照规章来,共产党领导了新中国的成立当然也能指导您的市场行为。广告营销不能破坏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者一些市政规定。该划的圈划着、该限制自己的还得限制。早知道这不能树广告牌,提前就换种方式宣传了。也就不用花那制作的冤枉钱了。
名族情绪不可侵、这也是重点。不管企业大小都会犯这样的错误,郑州某娱乐场,为了促销可谓是煞费苦心呀,请了三四个不入流的“演员”穿着日军服装骑着毛驴演了出“鬼子进村”的好戏。结果惊动了咱民警同志这场闹剧才得以收场,其效果呢?100%的群众驻足大骂……
宗教信仰不可犯,宗教是人们的精神寄托,有宗教信仰的消费者大都把信仰看的比生命更重要。这是作为我们这些智囊机构所不能忘却的。某大型跨国公司进军泰国时,竟然让泰国民众信奉的佛祖当了主角,闻歌起舞,立马激起了民愤。甚至上升到了政治风波的地步。造成这样的结果是厂家没有重视宗教因素引起的。但绝不能否定他是个绝佳的创意。
预算费用必须有,有了预算就有了限制,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前期受众的情况必须查清、在传播中存在着一个有效传播的概念。为什么传播会花去大部分的广告成本,应为这中间存在着大量的无效传播,这也就是很多企业家发现广告费是投进去了但看不到效果的原因所在。创意反应的是最大覆盖面上的消费者需求,消费者有准备消费者、潜在消费者、引导消费者之分。
准备消费者,从表面上说就是持币观望的消费者,其本身已经有了消费需求但仍在观望,他们是距离购买行为最近的消费者。
潜在消费者,需要企业的适当影响,这部分人已经有了潜在的需求需要企业去挖掘、去附和才会产生购买。
引导消费者,这部分消费者本身并没有很强的购买欲望,但是因为广告创意的刺激、传播效果的有效达到。从而刺激了消费者产生了购买欲望。
一般情况下企业只需花费较少的钱去导致准备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发生,潜在消费者其次,引导消费者则在最后。因此企业在预算已定的情况下,要将受众分析清楚,处于哪个阶段、用什么方式传播,资金问题上的可执行性就应该不成问题了。
可执行性并不是一两篇文章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还会遇到很多突发状况,这些都需要同仁们去总结去应变。在此奉上小小观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戴鹏,茫茫营销海,无名一小卒,拜读小书童,诚与众沟通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email:dai7491170@163.com 移动电话:15951958459